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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红

    据说马桥人以前收亲忌处女,洞房之夜谓之“撞红”,是很不吉利的事情。相反,女方未婚先孕,挺着大肚子,倒是能使大家感到满意。湖南省文联侗族民俗学家李鸣高告诉我,这没有什么奇怪,在生产水平落后的地方和时代,人是最重要的生产力,生育是妇女最重要的职责,比贞洁的道德操守重要得多。男人们择偶时喜欢大肚子,是南方很多地方较为普遍的现象。似乎是一种说得通的解释,权且录下备考。与这一习俗有关,马桥男人对第一胎心怀敌意,视之为来历不明的野种,不是自己的骨血,或是塞进尿桶,或是将其闷死褥中,总是除之而后快。这种风俗叫作“宜弟”,也就是弑长子,是马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心照不宣的做法。做母亲的于心不忍,常常在丈夫动手之前,把婴孩用棉袄裹束,放在大路边,或者放到盆里顺水下漂,把亲子的命运托付于天,也就成了常有的故事。共产党来了以后,禁止这种野蛮行为,有关说法也就很少听到了。有些人是否还在偷偷地做,不得而知。当万玉唱起《江边十送子》一类歌谣的时候,歌声牵动女人们一些往日的辛酸,泣声四起,当然是不难理解的。